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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协议书怎么写,协议书有效吗

2024/3/23 5:52:28发布9次查看
房屋抵押协议书要写的内容是双方当事人的基本信息、债权和抵押房屋的基本状况、抵押人对标的物的管理方式、债务期限、债权灭失的条件、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的方式、合同订立的时间地点以及其他需要记录的事项。房屋抵押协议书是有具有法律效力的。
一、房屋抵押协议书怎么写
房屋抵押协议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抵押人、抵押权人的名称或者个人姓名、住所、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银行账号、所有制性质等。本项内容是为了明确抵押的双方当事人。
2.被担保债权的主要情况:包括主债权的种类、数额、支付方式等。
3.抵押房地产的基本情况:处所、名称、状况、建筑面积、用地面积以及其他情况等。此项内容主要是为了使抵押的房地产特定化。
4.抵押房地产的价值。这一价值可以由双方协商确定,也可以由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确定。
5.抵押房地产的占用管理人、占用管理方式、占用管理责任以及意外损毁、灭失的责任。
6.债务人履行债务的期限。
7.抵押权灭失的条件。
8.违约责任。
9.争议解决方式。
10.抵押合同订立的时间与地点。
11.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小编提醒你,这类事项主要包括:双方当事人就抵押权人要求抵押房地产保险,要求在房地产抵押后限制抵押人出租、转让抵押房地产或者改变抵押房地产用途等问题达成的一致约定。
二、房屋抵押协议书有效吗
房屋抵押协议书是有效的,但未经过登记的抵押权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对合同效力与物权效力的区分作出原则规定:“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合同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登记是针对特权的变动而采取的一种公示方法,是否登记并不影响合同的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编物权规定:“设立抵押权,当事人应当采取书面形式订立抵押合同。”抵押合同为要式合同,该合同并未直接产生抵押权这一担保物权,而是必须与登记结合,才能设立抵押权,房地产抵押应当到有关主管部门办理抵押登记,只有这样抵押权才有效。但未办理登记并不影响抵押合同的效力。
三、房屋抵押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个人房屋抵押协议书要不要公证由当事人决定,法律是没有强制规定的,但抵押协议需要办理抵押登记才能对抗善意第三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十二条 办理抵押物登记的部门如下:
(一)以无地上定着物的土地使用权抵押的,为核发土地使用权证书的土地管理部门;
(二)以城市房地产或者乡(镇)、村企业的厂房等建筑物抵押的,为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规定的部门;
(三)以林木抵押的,为县级以上林木主管部门;
(四)以航空器、船舶、车辆抵押的,为运输工具的登记部门;
(五)以企业的设备和其他动产抵押的,为财产所在地的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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