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区别
强制性与自愿性的差别
资质认定是依据法律法规实施的强制性许可,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取得资质认定,方可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资质认定或资质认定证书规定的能力未覆盖的,检验检测机构不得对外出具相关检验检验报告。违者行政管理部门可依据法律法规和相关规章制度对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处罚。
认可是自愿性评价制度。实验室、检验机构和认证机构可以根据自身需要申请认可。(特例:在我国,目前《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物安全实验室中p级实验室需取得认可)。
公益性与市场性的差别
资质认定由于是行政许可项目,根据目前国家相关规定,资质认定评审不收取申请人的相关费用,由财政提供评审经费。认可需要向申请人收取申请费、评审费、年金等费用,费用金额与申请机构的领域范围有关。不缴纳费用的,认可机构可不受理申请或者终止获证实验室的认可资格。
评价对象的差别
资质认定对象是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申请资质认定的检验检测机构必须具备公正地位确保检验检测活动的独立、公正和客观。
认可对象不限制属性,方、第二方、第三方实验室和a、b、c三类检验机构机构均可申请。
获证目的的差别
资质认定的作用是表明检验检测机构具备法定的基本条件和能力,可以对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
认可的作用是表明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具备按相应认可准则开展检验检测服务的技术能力有助于增强市场竞争力,并可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认可机构的承认。
评价的组织实施部门的区别
资质认定由行政部门组织实施,分国家和省级两级实施。其中国家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国家认监委组织实施;省级检验检测机构的资质认定,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市场监管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认可:在我国,目前由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组织实施。
工作流程和时限的区别
资质认定是行政许可,依据行政许可程序和时限组织实施,检验检测机构需向资质认定部门提交申请,资质认定部门在5个工作日内确定是否受理;受理后委托评审组实施评审,评审需在45个工作日内完成(不包括检验检测机构的整改时间30个工作日),评审完毕后进行行政审批(2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之后向检验检测机构颁发批准文书(即颁发资质认定证书,送达时间为10个工作日)。总计行政审批工作时限是70个工作日(约3个月,不包括实验室的认可不属于行政许可。
认可不属于行政许可。实验室和检验机构申请认可时,直接向认可机构提出申请并缴纳申请费,认可机构根据相关认可文件的规定对申请材料进行文件评审、现场评审、组织评定、认可批准,终颁发认可证书。
技术要求的区别
资质认定评审的依据和要求包括《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食品检验机构资质认定管理办法》等部门规章,以及《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能力评价检验检测机构通用要求》及根据相关规定制定的特殊领域《资质认定补充要求》(如食品、机动车、司法鉴定、刑事技术、医疗器械等)。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依据也包括iso/iec17025、iso/iec17020等标准转化而成的中国国家标准。
认可评审的依据是基于iso/iec17025、iso/iec17020等相应标准转化为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中心的一认可准则及其应用说明等一系列认可文件。
适用范围的区别
资质认定由于属于行政许可,根据目前国内法的规定,资质认定的对象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相关检验检测机构暂不能对境外检验检测机构进行评审和许可,也没有与其他国家政府部门签署双边、多边互认协议。
认可对象不局限在境内,境外检验检测机构也可以向认可机构申请认可。目前我国认可机构也认可了定数量的境外检验检测机构(多数为中资驻境外机构)我国认可机构cnas是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ilac)和亚太实验室认可合作组织(aplac)的成员,并已签署了多边互认协议获得认可的实验室和检验机构出具的报告,可获得签署互认协议方国家和地区的承认。
发展规模的区别
资质认定从上个世纪80年代以“计量认证”的形式开始实施,至今已有三十余年。目前取得资质认定的各类检验检测机构4万多家,基本覆盖各类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
认可是从上个世纪90年代开始在我国推广的,至今20余年。目前获得认可的各类机构10000余个,其中实验室和检验机构9000余个。主要是规模较大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及企业内部检验检测机构获得认可。
实验室认可和资质认定的区别